团委工作职责
1.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领导下,坚持立德树人,全面指导团支部、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.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,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3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团委和学院党委决议,研究部署团委工作。
4.制定团学工作的总体思路、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等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5.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,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;加强团员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;进一步规范团员档案和团组织关系转接;组织团校学习并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。
6.指导和帮助团支部、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,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,培养、宣传和树立团员青年的先进典型。
7.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工作。
8.负责团支部、团干部和团员考评工作,做好“五四”评优、表彰等工作。
9.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,树立崇尚科学、追求真知的校园文化精神,创建高雅文明、整洁美丽的校园环境。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团委负责人:孔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