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学督导组组长的领导下,认真落实学院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定位,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效果进行督促、检查和评估,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第一条 督导学院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,协调指导学院专业建设相关工作;
第二条 督导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实施,落实专业人才培养相关改革与研究工作,将本科教学领域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落在实处;
第三条 深入课堂、实验室、教学基地等教学第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工作。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或方案;
第四条 每学期随机性地对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、使用教材、教案、实验课准备、作业批改、试卷命题评分及考试成绩、试卷分析情况、现场听课和考场巡视等方面,并对督导信息进行及时反馈;
第五条 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教学突发事件,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,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、疏导、沟通和解释工作。